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23次提到法治,报告第七章专章部署了法治建设,并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和要求。这一目标和要求是紧跟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的中心任务而提出的。其目的就是要彰显法治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性和保障作用。只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国内国际形势变化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切实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二是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三是要严格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要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才能实现。这次解答就到这里,谢谢大家,再见!
答者简介
夏丹波,中共党员。中共贵州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中共中央党校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会员、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贵州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民法典贵州百名法学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宣讲团成员、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员,曾挂职担任北京市团市委权益部部长助理、盘州市副市长等职,出版学术专著1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多项。获省委组织部好课程及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多次荣获校(院、团)优秀党员、优秀教学专题及研究生优质课,近两年连续荣获校(院、团)优秀科研工作者一等奖及年度考核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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