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透过业务看政治讲忠诚”集中讲评活动上,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姚尧讲述了该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有效措施办理的一起群众信访案件。
申请人张某某听信陈某的推荐,拿出多年积蓄并从银行贷款,于2015年1月至6月在一个名为“高频”的网上交易平台投资10万余元以获得高额利息。2015年6月,该平台关闭,张某某投资的钱无法追回。2021年12月,张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被陈某诈骗,公安机关依法受理后,经过调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后经复议、复核,公安机关作出维持原不予立案的决定。
2022年4月,张某某向开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案件受理后,检察官采取“书面审查+实际调查”的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该案不符合立案监督条件。
“案件不能一结了之,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在经申请人张某某同意后,办案团队对该案举行了公开听证,并通过中国检察网向社会公众现场同步直播。
通过听证现场释法说理、公开评议,申请人张某某当场表示息诉罢访,矛盾纠纷在检察听证“直播间”得到有效化解。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检察官通过调查发现陈某帮助张某某投资的金额中有5万余元不能提供投资证据。为此,检察官与公安民警、法院法官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分析研究证据,对陈某帮助张某某投资不能提供投资证据的部分,引导张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经过诉讼,法院支持了张某某的诉讼请求,判决陈某退还张某某50400元的投资款。
(姚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