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
(2008年11月19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贵州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就大力推进全省农村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形势,明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政策措施,标志着我们党对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对新时期农村工作规律的把握进入了新境界,开辟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途径,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密结合贵州实际,积极探索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发展、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改革,较早推行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比全国大多数省区提前1年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实行了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初步形成了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体系;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稳定解决了农村人口粮食基本自给,农产品供给实现由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农民收入较大幅度增加,正加快实现由基本解决温饱向总体进入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1500多万减少到216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乡村旅游方兴未艾,村镇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农村经济实现了由以一产为主向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重要转变;农村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素质,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奠定了重要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30年的实践充分表明,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符合国情、顺应民心,对我省“三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把中央的精神与贵州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坚持从全局、战略的高度认识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始终坚持走符合贵州省情、体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农业现代化路子,始终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就一定能够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更加扎实有效地解决好“三农”问题。
当前,我省农村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呈现出一系列明显的特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对农村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市场体系发育滞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脆弱、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还相当突出;随着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我省经济总体实力的不断增强,农村改革发展的投入大幅增加,但对农业的政策支持保护体系还不健全、保护能力比较弱;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由于工业经济实力弱、城镇发展水平低、城乡差距大,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但农村基础设施仍很薄弱,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慢,农业技术装备滞后;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状况仍未根本转变;随着计划生育和生态建设、环境治理、资源保护等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农村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得到缓解,但局部地区生态仍在恶化,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低,防灾减灾避灾能力弱;随着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建设的扎实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和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但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任务仍繁重艰巨,公共服务水平低,社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等。总之,我省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奋力开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贵州特点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加快扶贫开发,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到2020年,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符合贵州省情、体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村人口粮食自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足;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居民基本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农村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村人口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必须按照《决定》的要求,切实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必须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把粮食生产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扶贫开发步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贵州”、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三,必须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力求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村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农村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四,必须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法治化、学习化与农业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完善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五,必须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党管农村工作,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造性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工作政策,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
推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要靠改革创新。要着眼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着眼于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着眼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毫不动摇地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确保农民拥有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引进先进科技成果和生产手段,提高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培育一批专业化、集约化家庭经营示范点。鼓励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户联合与合作,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发展一批标准化、协作化规模经营示范带。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
(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行占补平衡,建立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主体。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合理规划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节约的土地首先复垦为耕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照同一项目、同一行政区域、同地同价的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住房问题,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民收入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鼓励农民依法通过土地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严格依法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好强农惠农政策。拓宽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逐步取消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要求,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落实支农惠农税收政策,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全面落实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粮食主产县利益补偿机制,实行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向粮食主产县倾斜。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切实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完善涉农资金投入和使用机制,推进以县为主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着力解决农村资金短缺问题。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开展农村合作金融试点,鼓励、支持、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积极争取、支持创办多种形式、多种所有制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五)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形成互动发展的格局。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发挥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小城镇行政管理权限,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务水平,积极推进城郊公交、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一体化。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形成产业布局合理、市场体系完善、政策制度一体、信息资源共享、交通体系完备的城乡经济共同体。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在发展县域经济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卫生保健、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加快建立以主要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六)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乡镇治理机制,2012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和先决条件。要下大气力抓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制约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交通运输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的等级和通达深度,到2012年实现100%的乡镇通油路或水泥路,行政村全部通公路,启动通村油(水泥)路建设。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布局和要求,优先把农村公路延伸到农业科技示范区、生态观光园、乡村旅游景点、农业旅游示范点和畜牧养殖基地。完善扶持农村客运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农村客运道路标准,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服务。坚持建设、管理、养护并重,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体制,探索用“以奖代补”、“以养定建”等办法调动地方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的积极性,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路建设。
(二)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加快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烟水配套工程、“三小”工程,继续实施一批“滋黔”工程项目,充分发挥大中型水电站在解决农业灌溉和农村生活用水以及防洪中的作用,加强空中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认真勘查、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确保2009年底前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5亩,逐步建成人均0.5亩基本口粮田,2012年以前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2年底以前基本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新投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支持各类投资者和农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建设。
(三)扎实推进生态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和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等生态工程,实施公路沿线和重点旅游村寨绿化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产出率。扎实抓好55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作,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到2015年试点县生态功能明显改善,全省大部分地方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扩展的趋势得到遏制。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珍稀动植物资源保护,防止和治理外来有害物种的损害。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建设与修复,加快建立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有偿使用机制。支持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加快建设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探索建立黔东南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加快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扎实开展土壤污染普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四)大力推广良种良肥良法,提高土地产出率。认真开展土壤肥力调查与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全省耕地质量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合理引导农村节约集约用地,防止破坏耕作层的农业生产行为。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加快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和中低产田土改造,做好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损毁农用地的复垦工作,鼓励秸秆还田还土、种植绿肥、增施农家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和耕作水平。落实将上年度土地出让金的20%以上用于基本农田建设的政策。
(五)加强农村能源建设,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方针,将能源高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开发作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认真做好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加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完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合理规划、整合开发煤炭资源,切实解决农民生活用煤问题。加快解决农网改造遗留问题,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发和充分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小水电、地热等资源,有序发展薪炭林,多渠道解决农村能源问题。推广农村节能技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六)抓好乡镇村寨规划、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资源特点和文化条件,科学做好村寨规划、整治和宅基地规划、管理,大力节约乡镇村寨建设用地。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加快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步伐,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注重村寨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村寨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宅和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址、民族文化空间。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到2012年基本完成全省现有192.3万户危房改造。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给农业注入更多的现代理念和方式,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物质条件武装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和区域布局。按照贵州生物多样性、气候多样性的特点,积极主动地推进特色农业、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稳定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在确保农村人口粮食基本自给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烤烟、马铃薯、油菜籽、茶叶、辣椒、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苗木、林油料(油茶)、小杂粮等特色经济作物,提高经济作物在种植业中的比重。发挥草山草坡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提高草食畜禽在畜牧养殖业中的比重。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贮运、保鲜,特别是要依托大中城市、交通干线、风景名胜区和民族村镇,重点培育以民族民间文化体验、农业观光、避暑休闲等为特色的乡村旅游,提高二、三产业在农村产业中的比重。搞好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科学确定重点发展产业和重点发展区域,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带。鼓励各地重点扶持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加快构建具有贵州特点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二)加强农业科研工作,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和集成化的科学技术研究,力争在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上实现突破。围绕我省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品种,加强品种选育、高产栽培技术、优质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重要技术标准、病虫害和疫病防治、精深加工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应用研究。深化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稳定和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培育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健全鼓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抓好农业重点实验室和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办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产业示范带。
(三)健全农技推广体系,促进农业服务社会化。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基层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力争三年内在全省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普及,抓好农民技术培训工程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农技人员、农民经纪人等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支持兴建农产品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村级综合服务站、农家店,加快发展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配送、连锁经营服务,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认真落实农产品运销环节收费减免政策,推动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村市场购销网络。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惩坑农害农行为。
(四)加快发展山地农机,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积极开发和引进适合贵州山地特点的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服务合作社、农机协会、农机维修网络,建立和完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搞好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茶叶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扎实开展机耕、机插、机播、机收推广工作。推进机耕道建设,保障农机用油供应,改善农机作业条件。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将适合贵州特点的农机具纳入购机补贴目录。完善农业机械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等政策。加强农机监理,保障作业安全。
(五)搭建现代信息技术平台,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强农村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全面实现行政村“村村通电话”的基础上,实施自然村通电话和行政村通互联网宽带工程,扩大农村信息网络覆盖面。整合贵州农经网、贵州农业信息网、贵州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贵州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涉农信息网络资源,加强农业资料数据库建设,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推广资费优惠的农村电话和农村信息通信服务业务,建立面向农村社会全方位需求的统一信息服务平台。落实农村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及维修、运行经费,保证各种信息网络正常运转并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和灾害预警等服务工作。做好农业电视频道的落地收视工作。提高农村邮政普遍服务水平。
(六)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生产管理标准化。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积极发展新型肥料、低毒高效农药、可降解农膜等新型农业投入品,加强农药、兽药专营和化肥、添加剂规范使用管理,建立农资生产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和质量保障赔偿制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和实施具有贵州地域特色的名优产品标准和具有指导意义的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特色农产品全过程生产标准体系,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加大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和质量认证力度,打造品牌农业和精品农业,培育优质、安全、生态、具有贵州原产地特色的“黔”系品牌产品。
(七)促进产供销衔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比较优势突出、市场空间大、有发展后劲、与基地农户衔接紧密、能拉动农民增收的龙头企业、乡镇企业,打破区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相互融合、共生繁荣,培育多业兼营、产业互补的龙头企业集群。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产业链条的相互链接,培育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相互配套、分工协作的产业体系。强化绿色通道建设,在道路、用油、金融等方面支持和鼓励运输大户,确保农产品运销畅通。引导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增强社会责任,与农民结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探索实行土地股份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专业服务公司,充分发挥各类合作组织、经济组织在服务农业生产、维护农民权益方面的作用。大力培养致富带头人、科技带头人、经营带头人、经纪带头人等农村优秀乡土人才,不断增强组织农民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能力。
五、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进一步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
扶贫开发关系广大贫困人口的根本利益,关系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大力抓好扶贫开发,把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
(一)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全面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扶贫政策,采取开发式扶贫、搬迁式扶贫、救助式扶贫三类措施,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个重点,帮助贫困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按照整村推进与连片开发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路子,推动扶贫开发从注重产业开发向注重产业和智力开发并重转变,从注重资金扶持向注重资金和科技扶持并重转变,从注重政府推动向注重政府和市场推动并重转变。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确保效益、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规划为龙头、以县级为单位、以项目为载体,统一评估、统一论证、一次批准、分年实施,整合涉农资金,加强审计监督,提高使用效益,确保2010年以前全部完成革命老区贫困县所属贫困村和人口较少民族(毛南族)所在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制度,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质量、水平和就业率,帮助具备相应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家庭找到增收致富门路。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重点扶持种植业、畜牧业、服务业、乡村旅游等投资少、见效快、脱贫致富带动能力强的产业。
(三)完善政策措施,稳定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各项公共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机衔接,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推行计算机联网动态管理,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把扶贫开发政策与西部大开发、农村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医疗卫生等政策结合起来,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建立生态移民长效机制,结合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利用农村空置住房和土地妥善安置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自然资源贫乏地区的特困人口。
(四)强化工作机制,形成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健全党政机关帮扶机制,继续开展定点挂钩扶贫、驻点扶贫,确保帮扶到乡、到村、到户。创新科技扶贫机制,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和鼓励乡镇农技、畜牧干部、农业科技人员与农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快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和应用。改进对口帮扶机制,加强与大连、青岛、深圳、宁波、苏州等对口帮扶城市、泛珠三角地区和定点帮扶我省的中直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经贸协作、产业发展、劳务输出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企业等社会各界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春晖行动”,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扶贫开发项目。
六、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一)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农村党员、教育农民群众。弘扬新时期贵州精神,推广“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经验,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合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资源,统筹使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投入,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工程,启动实施农村电视进万家信息扶贫工程和农村广播无线覆盖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农村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民族民间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加强农村村落文化景观、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广泛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
(二)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下大力解决“普九”验收遗留问题,巩固“两基”成果,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对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遍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免费提供全部国家课程教科书和部分地方课程教科书,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面。加快发展农村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民办教育,力争到2020年,农村高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80%以上,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健全普通高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机制,实行生源地贷款“绿色通道”。大力实施“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万名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计划”。加强远程教育,发展农村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加快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三)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增强农村医疗服务能力。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大病住院保障为主、兼顾门诊医疗保障。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卫生人员教育培训,定向免费培养培训农村卫生人才,妥善解决乡村医生补贴。继续实施“城市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完善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制度。筛选推广农村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和优势。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利。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严格控制农村医疗价格水平。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工作,对农村孕产妇平产住院分娩实行免费。扩大农村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农村免疫规划,加大地方病、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防治力度。
(四)稳定和降低农村生育水平,统筹解决农村人口问题。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建立健全对农村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的奖励保障制度,帮助农村计生家庭优先解决生产致富、子女教育、养老保障等问题。继续实施出生人口缺陷干预工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基层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完善群众自治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
(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安排好困难农民生活。遵循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强化动态管理,完善分类施保,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办法。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地方各级财政要按比例足额落实并逐步增加农村低保补助资金,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完善农村受灾群众救助制度。落实好军烈属和伤残病退伍军人等优抚政策。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慈善捐赠和管理体制。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促进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
(六)强化监测预警,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和农民避灾自救能力。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地震监测预警,提高监测水平,完善处置预案,建立预警、响应、防灾、救灾、灾后重建体系,提高灾害处置能力。提高防洪排涝抗旱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定期对农村道路、码头、供电、供水、通信设施进行检查和整治,提高抗灾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落实安全标准和责任,提高农村公共设施建筑质量,提高农村住房防灾抗灾避灾能力。做好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洪涝灾害后的重建与发展工作。
(七)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为农民生产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权益机制,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农村广大干部要进村入户做好下访工作,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关心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深入开展“平安贵州”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工作,推进农村警务建设,实行群防群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和谐村镇、和谐矿区建设。加强乡镇综治维稳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和影响科学知识的传播推广,坚决取缔邪教组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七、全面加强农村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要坚持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强化责任,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大在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制定、工作安排部署、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财力物力投放、干部人事配备等方面对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扶贫开发、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地方特别是县(市、区、特区)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尊重农民意愿,吸取农民智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巩固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农村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乡镇党委的制度建设和自身建设,提高乡镇党委决策水平。推进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工作,全面推行村干部“两推一选”、村主任“海选”工作,大力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工作。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发挥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民兵和乡镇企业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大力推广“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村监事会”三会制。积极探索农村党组织设置的多种形式。重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深入开展“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活动。深化“三创三强”活动,探索扩大“三级联创”范围,大力推进100个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省级示范点建设工程。逐步改善村级组织办公和活动条件。
(三)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注意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和选派大中专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鼓励和引导县、乡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建立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力度,并确保适当增长,保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等支出。整合培训资源,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和完善农村党员群众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广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全面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和学用转化,加快远程教育综合服务站建设。重视农村年轻妇女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四)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农村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农村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农村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农村党员“双学”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证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受理党员反映情况的机制。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深入开展“三培三带”、“一户一技能”活动,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创先争优等活动。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的多样化,对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做好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知识和能力结构。
(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增强廉洁奉公意识、服务意识为基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各项监督制度,制定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和农村基层公务活动规范,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倡导求真务实、勤政为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做到带着责任和感情与农民群众打交道,千方百计为农民群众谋利益。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依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加快发展,在推进实现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伟大实践中奋力开创我省农村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