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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农民工参保享受同城待遇
作者:记者 王均…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7
 
bsp;   □农民工期待:在南明区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开阳农民何爱峰说:“我们最怕的是政策再好,但是具体落实不下来。如果用人单位不主动交费,我们也没办法,举报维权太难了。”他和工友们还建议,最好能强制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前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专家解读:我国的社会保障具有强制性这一特点,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权益不容侵害。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市出台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政策的同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视同仁,其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权益不容侵害。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未办参保手续的,用人单位不能聘用。从2006年10月起,贵阳地区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或医疗保险费的,按单位欠费处理。欠费期间,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农民工发生的工伤和医疗费用,工伤和医疗保险基金一律不予支付。 

    □专家特别提醒:农民工(含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劳务公司派遣人员)有权要求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所有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参保后用人单位应发给《社会保障卡》,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若用人单位没有按时足额为你缴纳工伤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即使你离开了单位,只要在规定时间内,都可以向贵阳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85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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