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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兼”后我们是怎样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万山特区远程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6
 

    近年来,万山特区针对实施村级班子“一人兼”后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权力相对集中等实际情况,在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三会”组织,构建村民自治机制

    从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入手,建立以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以村民主理事会为村务管理和执行机构,村监事会为民主监督机构的“三会”组织框架,形成了村民自治组织内部既各司其责,又相互配合,既相互制约,又协调统一的运行机制。

    1、规范村民代表会议。一是依法授权,解决好村民自治最高权力机构有名无实的问题。村民会议是村级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实际操作中,真正落实其职权,发挥其作用,却十分困难。为破解这一难题,各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明确规定: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外,所有涉及村民利益,需要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行使,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召开村民会议难和村民民主决策权"被架空"的问题。二是依法选举代表,保障村民代表会议真正具有代表性。实行2001-3000人的村,每5户推选1名村民代表;3001人以上的村,按照不超过10户推选1名村民代表的办法,由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与村委会相同,村民代表可连选连任。三是强化权利义务约束,提高村民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在明确规定村民代表享有选举、审议等权利的同时,建立村民代表学习制度、联系村民制度、协助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长工作制度、述职制度,使村民代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所代表的村民,及时反映村民的呼声。

    2、建立民主理事会。村民主理事会由村民会议直接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组成,会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村委委员担任理事,理事会履行村委会的职责,行使村委会的有关职权。这样村民委员会与理事会“合二为一”,既避免了在村委会之外重复设立村务执行机构,容易导致职责不清、互相扯皮的问题,又保证了村级组织统一、精干和高效。

    3、选举产生监事会。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村党支部在村“两委”成员之外的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驻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提名。监事会成员按不少于9人的奇数组成,由村民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产生,会长由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下设村务公开监督和民主理财两个监事组。村监事会行使列席"两委"联席会议、向理事会提出议案和质询、审查修改村务公开方案、财务收支审核否决、财务审计、监督检查等民主监督权,使村民的民主监督组织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二)落实"三个"制度,激发村民自治活力

    1、落实民主议政制,让群众当家作主。
按照民事民提、民事民评、民事民议、民事民决的要求,我区下发了《村级组织民主议政活动操作规程》,统一规定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的5日为全区农村民主议政日。具体按五个步骤进行:⑴事前预告。村委会初步确定议政内容,提出议政方案,由“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张贴公告和向各村民小组发出通知,确保全体村民充分酝酿议政内容,做好参与议政的准备。⑵提出议案。各村以党支部为主,成立提案委员会,采取召开会议、走访驻村人大代表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鼓励和引导村民、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⑶受理议案。提案委员会对议案进行整理归类后,提交村党支部进行审查,并根据轻重缓急,确定民主议政的议题,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对确定的议题研究提出具体意见。⑷民主决策。会前,村委会将正式确定的议题和"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再次以公告形式广而告之。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形成决议。对需要群众投工投劳和向群众筹集资金的事项,以及涉及大多数群众的全局性工作,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召开民主议政会讨论决定。⑸组织实施。作出决议后,"两委"班子认真研究具体办法和措施,然后把具体任务落实到人头,明确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

    2、落实践诺奖惩制,使干部为民办事。⑴郑重承诺。承诺分竞选演讲、选前承诺;民主议政,选后承诺;任期目标,契约承诺。“竞选演讲、选前承诺”,就是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在选举大会上发表自己的竞职演说,公开向选民承诺当选后做什么,怎么做。“民主议政、选后承诺”,就是班子成员根据民主议政作出的决议,结合自己的竞选承诺,在民主议政大会上再次向群众公开作出承诺。“任期目标、契约承诺”,就是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与乡党委签订目标责任书,支部成员与支部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村委会主任与村民代表大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村委委员与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承诺以“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⑵履行承诺。围绕承诺开展工作,逐一办好自己承诺的事。同时,在监事会的监督下,每季度至少公布一次履诺情况。对履诺进度不理想、群众有疑问的,在“点题公开”和“回音壁”上向群众说明理由和加快履诺进度的措施。⑶群众评诺。每年对村级班子及其成员实行“两考两评三民主”,即:实行平时抽查与年度专门考核相结合,乡镇考评与特区部门考评相结合,上级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相结合。“两考两评三民主”总分为100分,其中:平时抽查占10%、年度考核占40%、乡镇和特区部门考评各占10%、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各占10%。民主评议由考评组主持,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驻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普通群众代表参加,重在总结成绩和经验教训,找出存在的问题,帮助班子改进工作;民主测评由乡党委主持,班子及其成员向村民代表大会述职述廉并交大会表决。同时,发放民主测评表,村民代表现场打分,重在评价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民意调查由考评组结合村干部的工作日志记录、坐班记录、个人述职报告、民事调解记录等资料反映的情况,进村入户实地了解核实,听取群众意见。⑷兑现奖惩。村干部报酬分为固定报酬和绩效报酬两部分,平时只发给固定报酬,绩效报酬在年终考核、群众评诺后兑现。考评后,班子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成员评定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评为“一般”的,乡党委对村“两委”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被评为“差”的,对其进行整顿;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对“一把手”进行组织调整和依法启动免职程序。被评为“优秀”的,加发一个月奖励报酬;被评为“称职”的,兑现奖励报酬;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在对其诫勉谈话后兑现奖励报酬;被评为“不称职”的,扣发全年的奖励报酬,取消养老保险财政补助部分;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劝其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取消养老保险资格。

    3、落实村账委托代理制,让干部清白为官。按照“三不准、七不变”的原则(不准平调,不准挪用,不准占用;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审批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经营权不变,资产处置权不变,收益权不变,监督权不变),将村集体会计核算工作委托乡(镇)财政所承担。村集体只设一名报帐员。村集体财务管理实行“统设帐户”、“统管票据”、“分村核算”、“周转定额”、“预算管理”、“民主理财”和“统一公开”的办法。“统设帐户”就是取消各村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自行开设的存款帐户,由财政所统一在当地农村信用社开设“村集体资金专户”,村集体与上级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资金往来,一律通过该帐户转帐结算。“统管票据”就是村集体财务收支必须使用财政部门指定或批准的专用票据,以及正规的税务发票,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白条入帐。“分村核算”就是乡(镇)财政所为各村独立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和编制会计报告,不得将各村的财务收支合并进行核算。“周转定额”就是由乡(镇)根据各村实际,核定每月的日常支出周转金定额,除周转金外,村集体超过周转金定额的资金必须全部存入“村集体资金专户”。“预算管理”就是各村的财务收支必须编制预算,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财务支出项目、数额等应当符合预算安排,未经村民代表大会批准,不得随意突破。预算执行情况必须由监事会审核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民主理财”就是村集体发生的财务支出,须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并说明用途后,交一把手审核签字;同时,村报帐员定期将支出凭证交村监事会民主理财小组审批报销。未经监事会审批或者监事会予以否决的,财政所不得受理,发生的支出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统一公开”就是村集体财务公开的项目、表册和数据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编制和提供,保证财务公开做到及时、真实和完整。

    (三)规范施政行为,着力建立防瘫机制

    1、实行轮流坐班,方便群众办事。针对撤并村后管理范围扩大、群众找村干部办事难等问题,全面推行了村干部"轮流坐班制",村干部将值班表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轮流坐班考勤登记制度和民情台帐制度,把群众的来信来访中要求解决的问题,以及下村了解的情况记录在民情台帐中,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两委班子成员及时碰头,研究解决的办法。

    2、明确工作职责,理顺两委关系。为防止村党组织大包大揽,村支部书记搞“一言堂”,唱“独角戏”等问题,明确党支部必须“坚持领导不包办,把握方向不旁观,支持工作不拆台,保障自治不违法”,对村委会政治上是领导,工作上是指导,思想上是引导;村民代表大会坚持“支部领导、村委主导、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评”原则;村委会开展工作要“依靠党的领导不乱办,依靠群众不蛮干,按章理事规范办”,为全面提高村党支部的领导水平、村委会及其配套组织的管理服务水平,提供健全有效的组织保障。

    3、完善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要求。一是建立党务工作、村务管理等工作的基本操作程序,将村级组织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流程化,并严格遵循工作流程。如救灾、扶贫款发放必须按照“村民小组提名-村民小组会议讨论确定-村民组长上报花名册-村委会核实发放对象-监事会审核-进行公示-村委会上报”期公布发放情况。二是规范村级组织的文书,基础资料和档案管理,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案可查。如: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和有关人员签字,走访群众必须登记民情台帐;“双培双带”、党员花名册等各项基础资料完整准确;村委会公告、民事调解书等村级组织制作的文书格式规范、内容齐全。三是按照"政策法规、经济发展、乡风文明、组织建设、工作动态、财务管理、公共事务、计划生育、群众点题和回音壁"十个专题进行公开,把村务公开的内容具体化和规范化,让群众看得明白。公开前,村委会必须制定《村务公开方案》,提出党支部审查签署意见,再交村监事会提修改、补充和完善意见。群众认为村务公开有问题,监事会调查属实后,督促村委会重新或补充公开,从而保证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4、规范活动阵地,改善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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